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的投资方是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是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凌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据《中国北方能源基地合作框架协议》而成立的专业公司。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多次磋商论证,拟共同合资建设锦州港-中国北方能源基地-华锦集团老厂区及北沥公司输油管线工程。
本工程包括2条原油长输管道,分别是锦州港输油站-中国北方能源基地的大有输油站-华锦集团老厂区的盘锦输油站(华锦长输管道)和锦州港输油站-中国北方能源基地的大有输油站-北沥输油站(北沥长输管道)输油管道。全线位于辽宁省境内,经过锦州和盘锦两市。

(1)华锦长输管道
华锦长输管道线路长度128.5km,管径D711mm,设计压力6.3MPa。包括1座输油站场(盘锦输油站)和7座线路监控阀室(均为合建)。
(2)北沥长输管道
北沥长输管道线路长度148km,管径D508mm,设计压力6.3MPa。包括1座输油站场(北沥输油站)和8座线路监控阀室(其中7座合建,1座单建)。
(3)两线合建部分
线路:两线同沟敷设约122.85km。
阀室:两线合建1#~7#线路监控阀室。
调控中心:本工程新建调控中心1座。
总体实施计划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5955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者。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10天。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临海产业区 联系人:徐正斌 电话:13718507717 E-mail:xuzhengbin@Zhenhuaoil.com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总部生态城·总部花园A5-11-2 联系人:李兆宝 电话:17640594768 E-mail:panjindeshun@163.com |